反担保保证书

时间:2024-07-16 11:21:17
有关反担保保证书三篇

有关反担保保证书三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需要使用保证书的情况越来越多,保证书是作为承诺的一种书面类型。你还在对写保证书感到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反担保保证书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反担保保证书 篇1

致:XXXX担保有限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XXXXXXXX有限公司(下称委托人/借款人)签署的编号为XXXXXXXXXXXXXX号的《委托担保协议书》,贵公司为委托人/借款人向XX银行XX分行(债权人/受益人)所申请的期限为X年 金额为 人民币 (币种)XX万元的贷款(贷款/工程/其他)提供贷款(贷款/履约/其他)担保。 本人XXX应借款人/委托人的请求,愿意以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反担保人)的身份向贵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现出具以贵公司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书,并做如下保证:

一、本反担保保证书所担保的债权种类为:依据委托人/借款人与贵公司签订的《委托担保协议书》中约定,由贵公司为委托人/借款人向债权人/受益人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 (币种)XX万元的 贷款(贷款/工程/其他)担保而对委托人/借款人享有的债权。具体的内容以委托人/借款人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以及贵公司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之约定为准。

二、本反担保保证书担保的范围包括:贵公司所担保的借款本金(借款本金/履约金/其他)、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以及贵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

三、本反担保保证书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反担保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贵公司代委托人/借款人向债权人/受益人偿还担保债务之日后两年。

四、本反担保人保证对委托人/借款人的上述全部债务(如本保证书第二条所述)负有法律上和经济上代为清偿的义务和责任。若委托人/借款人未能按约履行其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或相关合同中约定的债务,本反担保人保证在收到贵公司索偿通知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代为清偿,不得有任何异议。

五、本反担保人特别保证:如贵公司还同时享有由委托人/借款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反担保或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不论贵公司是否向上述物的反担保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提出承担反担保责任的请求,本反担保人自愿优先承担对贵公司的连带保证反担保责任,无条件地承担第一位的反担保责任,并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

六、本反担保保证书不因上述委托担保协议书、委托人/借款人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合同、贵公司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本反担保保证书不受上述协议或合同效力的影响,本反担保保证书始终有效。

七、反担保人在此确认并保证:

1、反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足以保证反担保人有能力履行此项反担保;

2、反担保人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家庭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反担保人同意向贵公司提供全部资产清单,如贵公司认为有必要,可对清单中所列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反担保人承担;

4、反担保人保证对清单中所列财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反担保人非征得贵公司同意,不再自行处分以上财产(包括设定抵押、质押、转让等)。如贵公司认为有必要,可对其中部分财产进行保险、设定抵押、质押,反担保人保证协助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如设定抵押、质押,则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本反担保保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如以上全部资产尚不足以承担对贵公司的反担保责任,则反担保人保证对不足部分继续承担清偿责任,直到本反担保保证书第二条所述款项及费用全部还清为止。

八、本反担保保证书下的反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委托人/借款人是否分立、合并、重组、改制、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而有任何改变。本反担保保证书更不受委托人/借款人与其他方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文件的制约,本反担保保证书始终有效。

九、本反担保保证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若因本反担保保证书引起的或与本反担保保证书有关的任何争议、分歧、纠纷,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以下第1项规定的方式解决争议:

1、向本反担保保证书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贵公司的任何通知以及向反担保人提出的要求可以书面形式按本反担保书列明的地址送达反担保人,反担保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反担保人在变化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贵公司。任何通知或要求按照该联系方式发送,应视为在下述时间送达:

①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②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③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④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任何文件或要求送达到反担保人的地址,即视为送达。

反担保人(签字): 地址: (指模):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反担保人配偶声明:

作为XXX(反担保人)的配偶,本人同意XXX(反担保人)以我们夫妻共有财产为上述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提供财产保证。

反担保人配偶签字(指模): 年 月 日

反担保保证书 篇2

致: :

鉴于 (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以下简称承包人)在 项目中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包括补充合同,下同);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为保证承包人履行上述施工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交由你方出具的上述工程的《履约保函》;承包人已向你方申请《履约保函》。

我以我本人的信用和全部财产为承包人向贵司提供在贵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反担保,并向你方作出如下保证:

一、我本人的保证方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履约保函》(以发包人最终接受的保函为准,包括续保延期的保函)为本反担保保证书的主合同,《履约保函》无效,本反担保保证书依旧有效。

二、我本人的保证责任范围包括,发包人要求你方承担的《履约保函》项下担保金额的本金、利息、罚息、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你方为实现本反担保保证书所载明的权利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三、我本人履行保证责任的方式:若因承包人违约,在发包人要求你方承担保证责任时,由我本人代为赔偿;或在你方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后,由我本人无条件地承担对你方的赔偿责任。当你方凭本反担保书和发包人要求你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或你方已先行赔付的凭据等要求我本人承担责任时,我本人将在收到上述资料之日起5日内无条件地履行上述保证责任。

四、若我本人不能在第三条所述期间内履行保证责任和清偿义务,应向你方支付逾期违约金,每日的违约金按照欠款金额的5‰计算,并赔偿由此给你方造成的损失。

五、本反担保保证书的有效期间自本反担保保证书签发之日起,至承包人履行完毕上述施工合同规定的义务从而解除了你方的保证责任之日或你方因履行上述《履约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而承担的全部赔偿金、违约金和其他损失得到清偿之日止。若你方延长《履约保函》期限,我本人同意仍按前述约定相应延长本反担保保证书的有效期限。

六、、本反担保保证书的附件包括我本人提交的以下资料,我本人保证所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家庭住址、家庭主要成员、联系方式及其他;

(3) 个人财产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

(4) 本人配偶关于保证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声明。

七、因本保函纠纷提起诉讼的,由你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证人:

日期: 年 月 日

反担保保证书 篇3

致: 公司(下称贵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 (下称债务人)签署的编号为___ 的《委托担保协议书》的规定,贵公司为债务人向 (下称债权人)所申请的期限为 (年/月)金额为 (币种) 万元的 (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综合授信/保函/其他)提供担保。

本人 (下称反担保人)应债务人的请求,愿意以反担保人的身份向贵公司提供反担保,现出具以贵公司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书(下称反担保书):

1、本反担保书担保的债权种类为:

依据债务人与贵公司签订的《委托担保协议书》的约定,由贵公司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的金额为 (币种)___ 万元的 (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综合授信/保函/其他)项下债务担保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具体的内容以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或协议、贵公司与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以及债务人与贵公司签订的委托担保协议书之约定为准。

2、本反担保书担保的范围包括:

2.1 贵公司为债务人担保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担保费、逾期担保费、滞纳金、利息、违约金、贵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2 债权人及贵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

3、本反担保书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在反担保人按反担保书约定承担责任之情况下,如还有其他保证反担保人的,各反担保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4、本反担保书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反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贵公司代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担保债务之日后两年止。

5、本反担保人保证对债务人的上述全部债务负有法律上和经济上代为清偿的义务和责任。若债务人未能按约履行其与债权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或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其与贵公司签订的委托担保协议中约定的义务,本反担保人保证在收到贵公司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代为清偿,不得有任何异议。

6、本反担保人特别保证:如贵公司还同时享有由债务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反担保或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不论贵公司是否向上述物的反担保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提出承担反担保责任的请求,本反担保人自愿优先承担对贵公司的连带保证反担保责任,并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

本反担保书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的,贵公司有权要求本反担保人先于物的担保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债务人提供了物的担保的,贵公司放弃该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担保物权的,本反担保人同意继续按照本反担保书的约定提供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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